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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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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修齐一个大活人来了慈安宫一趟, 这原就是瞒不了人的,姬月白也没打算要瞒。

    所以,忽然听方太后问起这个, 姬月白也不慌张, 反到顺势点了点头, 很自然的接口应道:“是呀, 我瞧他怪可怜的——出门的衣服都只两套,指不定还要饿肚子呢。所以, 我干脆便叫他跟我过来吃顿饱的。”

    姬月白说话时还用勺子舀着手里的红豆粥, 一口一口的喝着,似是漫不经心的模样。

    方太后却接着问道;“我怎么还听说,他出门时还拎了一大袋的东西?”

    姬月白倒是没想到方太后知道的这么细,闻言连忙搁下手中的勺子和粥碗,先把口里的热粥给咽下了。

    亏得这粥不烫, 她咽下后才端正了态度替傅修齐解释:“那些东西都是我给他的。”她不好直说自己是要与傅修齐做生意, 便寻了个借口,道, “就是,想着到底是我的伴读,能帮一把是一把。”

    方太后抬了抬眉梢, 眸光冷淡,似是漫不经心的玩笑:“帮个忙就送一大袋的东西?看样子, 你这私房也是不少。”

    姬月白蹙着纤淡的眉头, 白嫩的小脸蛋似乎跟着皱成了个十八褶儿的豆皮儿包子。

    她绞了绞自己的手指头, 像是不好意思一般的与方太后小声辩白道:“我又不用那些的。我现在住慈安宫里,有皇祖母这儿管吃管住的,再没缺过东西.......”

    说着,她又眨了眨眼睛,眼巴巴的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方太后,声音软绵绵的,倒是有些撒娇的意思:“皇祖母,你说是吧?”

    方太后还有些不大适应姬月白这种说撒娇就撒娇的性子,微微撇过头去,颇是生硬的转了话题:“还没问你呢,皇帝怎么就给你选了个男伴读?”

    姬月白才喝完了粥,这会儿搁了碗,重又拿出先前糊弄皇帝的说辞,天真的应道:“他长得好看呀,比我母妃还好看呢。”

    “好看能管什么用?更何况,他还是个男的。”方太后手上拿着柄银匙,低着头,不紧不慢的舀着面前粘稠滚热的粥米,像是想起了什么,她忽然抿了抿唇,意味深长的道,“自大周开国以来,除烈元公主外,从未有公主选过男伴读。”

    方太后的眉梢跟着挑了起,手中的银匙在薄如蝉翼的玉碗上轻轻的碰了一下,玉壁薄如蝉翼,随之发出极细微且悦耳的玉声,余音清脆。

    在这样的玉声里,方太后的声音却是显得尤其的冷淡且沉静,就像是割开皮肉的刀片,锋利雪亮,直入那深处的血肉与真相:

    “你这是,自比烈元公主?”

    姬月白那因为热腾腾的甜粥以及少有的温情关怀而降低的警惕心不知不觉间重又起来——方太后这话实在是有点重:烈元公主乃是太.祖独女,或者说她是大周以来,最接近那个位置的女人。据说,太.祖当年甚至还有意要传以江山,为着这个独女苦心孤诣的铺了许久路。

    可以说:烈元公主是一个只差一步就能走到至尊之位的公主。只可惜,她没有成功,也正因此,大周朝以下更没有一个公主敢以烈元公主自比——正如世人对女子的要求和期盼一般:哪怕尊贵如公主也不该肖想权利,不该插手政事,合该安安分分的安享荣华。

    所以,方太后此时问出这么一句“你这是,自比烈元公主”堪称是诛心之问。

    哪怕姬月白素知方太后外冷内热、刀子嘴豆腐心的脾气,这时候都有些坐不住了。她也顾不得肚子撑不撑,这便从椅子上起来,跪了下来,郑重的应道:“皇祖母实在言重了,孙女岂敢自比烈元公主。”

    事实上,扪心自问,姬月白确实也没想过这个,她现今的目标十分明确:她只是想要变得强大一些,强到能够掌握住自己的命运,能够阻止曾经发生过的不幸和灾难。

    所以,她确实是没想过要去做第二个烈元公主——那太难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没有烈元公主那样的依仗却想要走到烈元公主那样的位置,真是太难太难了。甚至,烈元公主最后也不过是早夭的结局而已。

    方太后没有说话,她脸色微沉,用那沉默且又冷定的目光看着姬月白,那目光就像是轻薄的刀片,精准且冷酷的在姬月白身上划过。

    仿佛是打量审视又仿佛是斟酌。

    姬月白跪的端正,腰身挺直,问心无愧的迎着方太后的打量。

    她一边在心里思忖着,一边慢慢的辩解道:“烈元公主乃是太,祖嫡女,天资过人,明.慧果敢,岂是旁人可比。”

    方太后神色不动,淡淡的道:“是啊,天资过人,明.慧果敢,岂是旁人可比。”

    姬月白已经隐约习惯了方太后这种半遮半掩的敲打,眼下也只得垂下头,露出纤细的脖颈,端出恭谨的模样听着方太后接着往下说。

    方太后手里捏着串佛珠,用指尖一颗颗的拨着那因为素日摩挲而越发油润温滑的檀木珠子,语声轻轻:“太.祖年至不惑方得一女,以为天赐,自然是爱之如宝珠。而烈元公主本人更是天资过人、明.慧果敢。圣人说‘人不独子其子,不独母其母’,可天子亦有私心,太.祖爱女如命,自是恨不得将天下最好的都给女儿,甚至都有予以江山的意思.......可,最后呢?”

    姬月白心中亦是跟着一顿:最后,烈元公主死了——史书上说了是病死可真相谁又知道呢?

    为了这大周江山,当年的太.祖皇帝耗费了多少心血和气力?

    他的半生光阴都耗在了江山上。

    为着这江山,他呕心沥血,尽心竭力,就连最珍爱看重的二子也都是死在了战场上。得江山时,他已是天命之年,当年战场上那个每战必先、战无不胜的英雄早已华发早生,遍体旧伤,最后也只剩下烈元公主这样一个小女儿。为人君时,他亦宵衣旰食,勤俭自持,堪称英明果决。

    这样一位明君,他平生唯一的私心约莫也不过是想把这浸透了他半生心血的江山给予唯一的血脉——他仅剩的爱女,这有错吗?

    在大部分的人看来,这有错。至少,那些人看来,太.祖哪怕过继子侄都比传位独女要好——这是男权的世界,他们愿意将尊荣富贵分享给母亲、妻子乃至于女儿,可他们却并不想要分享权力,并不想要向一个女人垂首称臣。

    .......

    最后,太.祖痛失独女,他因此而杀了很多、很多的人,到了临去那几年时更是堪称暴戾无度,朝臣勋贵乃至于宗室都动辄得咎,那些个同姓藩王更是死了许多。

    然而,他临终时却也不得不为这江山为这大局考虑,从几个侄子里挑出一个过继膝下,立为太子,传以江山。也不知是不是因着这些个因果,从太.祖那一辈起,姬家子嗣便单薄,皇室这儿几乎都快成了一脉单传:如先帝,先后生了三女才得了皇帝这个独子;如皇帝,后宫众多也只有四子二女——从前世来看,到了姬家亡国也没多添一儿半子,最后还全死光了......

    方太后垂目看着跪在勉强的姬月白,目光幽然而冷淡,似乎正透过姬月白稚嫩的小脸看见那些史官史笔都掩不住的旧年血腥。良久,她才阖上眼,长长叹了一口气,语声复杂又冷淡:“人啊,总是要先活下去才能想以后.....”

    姬月白沉了一口气,再不敢轻慢,垂头恭谨应声:“谢皇祖母教训,孙女再不敢忘。”

    方太后看了她一眼,终于还是没有再说什么,只摆摆手,道:“行了,我就是与你闲话几句,你听过便是了,起来吧。”

    姬月白这才敢从地上起来,慢慢的坐回自己的位置。

    她心里定了定,回过神来后,自然也明白方太后意思:烈元公主有太.祖为依靠,本人又是那样的天资过人、明.慧果敢,却也没能熬到最后,可见这样的世道,一个女子要立业是何其艰难——她不过是个公主,眼下又是这样势弱,实在是不好再标新立异。无论是否有什么念头,如今都很该先沉住气,韬光养晦,莫要再招眼。

    对于方太后这样一个在后宫里沉淀了多年的女人来说,能沉住气、低调且安稳的活到最后,那已是一种生存的智慧——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

    这也是第一次见面时,方太后教她的。

    姬月白心里实在是非常感激方太后的关心与提点——在她的记忆里,来自长辈的关心与提点总是那样少,而物以稀为贵,正因为少才显得尤其珍贵。

    可她却还是没有打算真就依照方太后说的那样去活。因为,还有那么多事等着她去做,她每天里都在心里算着时间,只觉得背后好似有刀刃戳着她的脊背,逼着她往前一般......偏偏,那些事除了她自己外便再无人可诉。

    按理,重来一生,她应该更珍惜生命才好,可姬月白却是早已暗下决心:她情愿怀揣希望而死,也不愿意抱着绝望艰难求生。而且,眼下的时间那样紧,一桩桩的事情都是一样的要紧,她也是深恨时间不够,哪里又有韬光养晦的时间?

    便是现今,姬月白心里便有一桩愁心事儿。

    想到自己那件愁心事,才坐回椅子上的她又不由抬眼往外看了一眼。

    殿角处摆了一座鹤顶双花蟠枝烛台,烛火明亮非常,照在那一格格的窗棂上。

    透过窗,姬月白隐约可以看见外面昏昏的天色。

    夜色将近,天边灰蒙蒙的,只剩下一点儿的微光,似乎随时都可能会被沉甸甸的夜色彻底淹没。

    姬月白看着天色,不由又在心里愁了一会儿事情,暗自叹气。

    ******

    傅修齐忙了许久,终于画好了自行车的简图。

    男人的成就感大多都是来源于事业,要是没有事业,估计也就剩下混吃等死了。

    反正,傅修齐画完了自行车的简图,想着自己日后的生意以及发展前景,居然还真有些睡不着觉。

    这是他第一次感觉自己的穿越或许不是所谓古代求生,胡乱混日子,而是可以做出什么的——至少,他现在还有那些现代的记忆,甚至有了姬月白“友情赞助”的起步资金,也许真能有一番大发展呢?

    这么想着,傅修齐真是半点睡意也没了,想着打铁要趁热,就得趁着自己才穿越不久,对于一些现代事物还有些印象,赶紧的把一些有用的东西先记了下来,要不然真过个一年两年怕就全忘光了。现下虽然没钱没人,可只要把东西记下来了,等以后有钱有人了,还能顺着这些零星的记忆,按图索骥的继续研究。

    于是,三更半夜的,傅修齐便趴在书桌前,就着那一点油灯,慢慢的写着自己未来事业发展蓝图规划了——

    “玻璃:石英砂加天然碱,还有一些其他东西,高温烧成玻璃水后再成形。”

    为了加深印象,以后方便日后研究,傅修齐还在“玻璃”的下面记了他记忆里的玻璃来源:“欧洲某地的船员在海岛做饭时,无意间发现天然碱和石英砂在火焰的燃烧下发生反应,从而产生闪亮透明的碎片,也就是最早期的玻璃。”想了想,又提笔加一句“工艺成熟后,还能用玻璃制造镜片、望远镜等(凹面镜,凸面镜)”。

    钢铁这个就比较复杂了,傅修齐想了半天,努力回想了一下自己大学参加学校组织的H钢厂的参观过程和炼钢过程,勉勉强强只记得高温熔炼,还有钢铁厂里的各种炉......

    最后,什么也没想出来的傅修齐只好自我安慰道:“算了,我记得国内的铁矿质量似乎也不好,炼钢这事似乎也又很费煤的,钢铁这个还是去掉吧。”

    所以,钢铁被划掉了,紧接着是水泥。这个比较日常,傅修齐确实也知道的清楚些,于是便提笔写着:

    “水泥:石灰石加黏土,高温煅烧,磨粉。加水凝固后可成形。”

    想了想,傅修齐便在水泥下面接着写了小笔记道:“可用于房屋、城墙、马路等建筑,情况允许可优先尝试......”

    剩下的是火.药,这是,中华四大发明之一,傅修齐本人在这上面也只是一知半解,高中化学也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火.药配方是硝石、硫黄还有炭,估计大周很多的人也都知道。所以,傅修齐不得不又给划了。

    不过,从火.药延伸开来就是枪炮,作为一个对这些颇有爱好和了解的男人,傅修齐虽不知大周的火.药和枪.炮究竟发展到什么地步,但估计着肯定是还没有燧发枪的。于是,他便趁着自己目前还有一二印象,先把把东西先记下:“钟表师约翰·基弗斯由于燧石摩擦产生火花而生出灵感,发明了转轮打.火.枪.......”

    当然,这转轮打火.枪并不是傅修齐要记载的重点——转轮打火.枪是参考钟表锯齿转轮于燧石的结合才制出的,里面还有带发条钢轮,工艺比较复杂,不利推广。所以,傅修齐只轻描淡写的用着一句话记载了燧.发.枪的最初来源,然后便认真默写了一下法国人马汉因此而改进发明的撞击式燧.发.枪的原理:“‘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传火孔边设有一击砧,射击时,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药击发’.......”

    写着写着,傅修齐又沾了沾墨水,提笔又在下面画起了他印象中的燧.发.枪结构图。

    画完后,他又忍不住咬了下笔杆,生出些微的疑惑:这时候的大周有弹簧吗?

    想到弹簧,他又不免想起大周目下的工匠水平,忍不住叹气:其实,枪/械和火/药仅仅只是改进设计是没用的,最重要的是要科学式的制作过程和理念。记得当初在现代的时候,他就看过欧洲与古中华的枪.械.火.药制作对比图——欧洲开始尝试着用水车动力或者蒸汽机动力来碾压火.药时,古中华还在用手工碾火.药,一个是工厂规范式操作,一个是小作坊人工捣鼓,制造出的成果自然也是天差地别——一个制作精良,一个质量参差不齐。

    所以,眼下人微言轻的傅修齐并没有立刻想要去强行改进人家的冲动,只是把自己所知所想先记下来,日后若能派上用场自然是极好的。

    写着写着,眼见着窗外天边渐渐泛出鱼肚白,意犹未尽的傅修齐也只得先把蒸馏器、蒸汽机、葡萄酒等等他所记得的,大致有记忆印象的一些东西先记在纸上。

    虽然一夜未眠,但是当傅修齐小心用双手拿起面前写满了简体汉字甚至还画了草图的几大张宣纸,他不仅没有半天的困倦,反倒精神十足,甚至觉得自己的胸中充溢着莫名的情绪,那情绪就像是横冲直撞的热流,在他心头乱撞着,不知不觉间却叫他熬了一夜的双眼也微觉酸涩起来。

    从他穿越到这里起,心情就一直很糟:这里没有空调,没有网络,更没有手机电脑,没有他所熟悉的事物与人……他穿的又是个庶子,一个当家主母厌恶针对的庶子,时时刻刻都得提防着对方的手段,吃穿都是问题。

    所以,他甚至还自暴自弃的想过死了也许能穿回去……他在这里没代入感,也不敢放真心,更不敢去信任接受别人,唯一能稍微放心的大约也只有不会说话的大黄。

    他是真心觉得自己倒霉,几十亿的人,怎么就他一个穿越了?还是从自由文明、科技繁华的现代穿越到这要什么没什么的古代。

    可如今,他却忽然明白了:虽然他已经倒霉到穿越,但他没有倒霉到极点。至少,他不是真的身无长物——他还有前世所见闻过、学习过、了解过的那些事物——这才是真正珍贵的。

    也许,穷他一生也没办法把这几张纸上一半的东西实现出来,但它们至少证明了他曾经的经历,也必将使他在以后的日子里受益无穷。

    ********

    片刻之后,被雄心和壮志打了一剂鸡血的傅修齐很快又被冷冰冰的现实打了个耳光,他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啊,天亮了,他还得去宫里陪公主皇子读书呢。

    现在的他,大概也就能开个自助火锅店,做个自行车?

    唉,人生多艰.......

    傅修齐醒过神来,很快便收拾了自己心中的复杂心思绪,用最快的速度,手忙脚乱的将这写满了简体字的几大张宣纸小心叠好,塞进姬月白给他的那一袋子金银珠宝里,然后便准备找个地方藏好——姬月白说这一袋子金银珠宝是她的全部家当,而眼下那几大张写满了字的宣纸差不多也就是傅修齐的全部家当。

    以前,傅修齐刚穿越来的时候“家徒四壁”,自然也不担心遭贼什么的,如今对着自己和姬月白的全部家当却也不得不加倍小心起来——他每天都要进宫,肯定不可能天天扛着这一袋子进出宫门,自然只能先找地方藏好。

    想了半天,哪里也不放心。

    最后,眼见着天光渐亮,时候不早,再也没有时间可耽搁了。

    傅修齐一狠心,这便又把袋子提上,准备先扛着进宫。等今日回来后,再回院里挖坑,把这一袋子暂时用不着的家当先埋起来。

    于是,熬了一夜的傅修齐带着一对黑眼圈,提着袋子,重又进了宫。

    正好,坐在傅修齐一侧的姬月白也因为自己心里担心的那件事没能睡好,一早起来也是一脸困倦,神色恹恹的模样。

    这一对公主与伴读坐在一起,四目相对,全都觉得自己真是满腹愁苦无处说,一个比一个丧,简直丧气冲天。

    大公主在旁见着,也觉好笑,不禁跟着打趣了一句道:“你们两个昨夜里是去做贼了,怎么都一副没睡醒的模样?”

    姬月白用自己玉白的小手掩着唇,打了个哈欠,然后便毫无仪态可言的趴在了桌子上。她柔嫩的小脸蛋也被挤压的稍稍有些变形,白嫩嫩的面颊倒是叫人很想伸手去掐一把。

    而姬月白却只是垂下乌黑浓密的眼睫,嘟嘟囔囔的接口应道:“......大概,我梦里做贼了吧。”

    傅修齐倒是从容如旧,反回头与大公主笑了笑,淡声应道:“我无事,倒是多谢殿下关心了。”

    他这样的容色,哪怕因着熬夜略有憔悴,可一笑之间依旧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俊美,堪称绝艳。

    大公主便是被傅修齐这漫不经心的一笑晃了眼,不由自主的跟着出了一会儿神。

    亏得有三皇子这倒霉兄弟在侧推了一胳膊,大公主这才慢半拍的回过神,暗暗的咬了咬牙:傅修齐这话说的,简直相当于什么都没说,根本就是拿废话应付她!

    果然,越好看的男人越会骗人!

    大公主心里这样嘀咕着,面上倒是很快便扬起自己的小下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颇有几分恼羞的坐正了身子,决定要坚定心志,再不受美.色.诱惑,好好用功听课。

    而傅修齐和姬月白这两人都有着成年人的意志力,虽然他们都是一晚上没休息,精神都已疲惫到了极点,但眼见着曾大学士入门,他们便也都提起了精神,正襟危坐的认真听讲起来,倒也没有耽误功课的事情。

    上过早课,姬月白准备回去用顿午膳,睡个午觉略作休息。她见傅修齐也没什么精神,这便让他陪着自己回慈安宫一起用膳,算是吃顿好点儿的补一补。

    顺便,姬月白又问了一句:“你怎么又把袋子扛回来了?”

    傅修齐对此倒是十分诚实,简明扼要的回答道:“总觉得搁在府里不安全,暂时只能随身带在身边了。”

    姬月白:“......”你这生活条件究竟是有多艰难啊——连睡觉的屋子都不放心?

    不过,这是人家家事,姬月白倒是没有多问。

    两人回了慈安宫后,小厨房那头倒是已做好了午膳,不一时便端上了桌子。

    大约真就是传说中的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傅修齐拿了人的东西又吃了人的午膳,不免良心发现,主动开口关心了姬月白一句:“看公主神色,可是有什么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