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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第 12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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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余青回想原主的一生, 觉得她到如今,没疯没傻,也算是坚强了,从小亲爹嫌弃,生母冷漠,好容易遇到了好姻缘,又被姐姐抢走, 最大的打击恐怕就是遇到劫匪还被生母直接推进火坑里。

    余开眼睛瞪的老大, 指着已经哭的不能自己的刘春花道,“青儿说的是不是真的?”

    “老爷, 我当时也是没办法了, 他们当真是杀人不眨眼,下人们都给他们杀了,只留下我们母女三人, 总不能让含丹去吧。”刘春花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向来温文儒雅,奉行君子动口不动手的余开打了一个耳光。

    余开显然也是第一次打人, 打完自己都有些发抖,他道, “你个糊涂蛋,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你要让青儿如何自处!”

    余开去看余青,见她眼角挂着泪珠, 身影瘦弱纤细, 让人看着就心痛, 在如何嫌弃,到底是自己的女儿,不然余开也不会让嫁出去的女儿一直住在家中,他道,“青儿,你怎么不早点告诉爹?”

    要是原主在说不定会被迟来的父爱感动的不行,但是如今却是换了人,早就是心硬如铁,她道,“告诉你能怎么样?你能休了母亲?又或者你会不嫌我有辱家门?恐怕爹爹当时知道被辱了清白的是我这个小女儿,而不是被你当做眼珠子一般心疼大姐,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吧?”

    当时余青并非不想说,但是回来之后因为受惊过度就病了,再后来看到父亲大怒,也不问过她就急匆匆的找了个人,下嫁了过去。

    新婚之夜,余青想到姐姐嫁了前途远大的杨九怀,而自己却是一个家中贫困,老大了还连媳妇娶不起的地痞。

    再后来,就觉得这件事太过羞辱,伤的总是自己,就也不愿意说了。

    只是如今的余青并非那个余青了,她根本不在乎把这些陈年旧事揭开。

    余开刚要反驳,却看到余青清亮的仿佛可以看透人心的眼睛,他不自觉地避开了她的目光。

    余开张了嘴,但是就像是被丢在岸边的鱼儿,只觉得胸腔里快也憋气的难受死了,好一会儿才找回了声音,道,“放肆,如何能跟父亲这般讲话?”随即放缓了声音,道,“你母亲爹爹自会惩戒,但是你也有错,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你却在这里这般大肆喧哗,是不是要丢光我们余家的脸面?”

    余开一直颇为清高,放眼望去,如他这般年纪轻轻就考取了功名,那还是别人都梦寐以求的进士,他却没有出仕,总是觉得自己才是真正的读书人,不去追逐那些功名利禄。

    除了家里小女儿有些不听话之外,余开觉得日子过的很顺遂,虽然没有儿子,但是女婿是个争气的,年纪轻轻的,已经是守备的官职了。

    但是今日余青这一做派,生生的撕开了他原本以为和睦的伪装。

    余开这才发现,这个家早就千疮百孔。

    如果是原主在这里,见父亲又这般指责自己,恐怕又要发疯吵闹一场吧?人最恐惧的不是看不到希望,而是生生的看着希望破灭,就如同刚才余开打刘氏的做法,还当是他会维护余青,但其实恢复了理智的余开,第一个想到的还是自己的名声和脸面。

    好在真正的余青早就死去,再也不用忍受这种痛苦了。

    即使这样,余青还是觉得心口一阵阵的抽痛,她知道这是身体上的共鸣,她强忍住,但眼泪还是无声的落了下来。

    “爹爹,女儿也觉得自己委实有辱家风,不配做余家的人。”

    余开见余青哭的这般伤心,又是有些心软,正要说话就听到余青这样难得示弱的话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声音也太过有些冷情。

    果然很快余青道,“女儿原就个多余的,不应该投胎道这世上,到底父亲怜惜,还是养育了我。”

    余开又当余青旧态复萌,又开始闹了,心中不喜,正要发怒,又见余青突然弯腰行礼。

    “孩儿不孝,以后没办法在跟前尽孝。”说着,余青行完礼,毫不留恋的转身就要走,“爹,娘,你以后你们就当没生过我这女儿好了。”

    余青在这里这番作为,不过就是为了给原主正名,但其实她早就打算好离开这个满是是非的地方,毕竟她并非真正的余青。

    余开见余青头也不回的往外走,心里一阵慌乱,一时焦急,忍不住追过去,却是自持身份,没有去拽余青,喊道,“孽障,你这是做什么?父母养育之恩,难道施个礼就算是抵消了?”

    余青回头,道,“爹,不是你刚才说我不配当余家的女儿?”

    这时候刘氏也恢复了神智,她见余青要走,上前就拽住了她的胳膊,哭道,“青儿,娘错了,你别再闹了,行吗?”

    其实刘氏不是没有后悔过,但她从小接受的思想就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余开早就说了,娶了她进门就是为了照顾好大小姐余含丹,至于余青只是意外……,她这几年一直又没给余开添过儿子,更是恐惧害怕,只能死死的爪和余含丹这颗救命稻草,拼命的对她好。

    她有时候会安慰自己,如果当时那些劫匪肯放过女儿,她自己也是愿意献身的,只是年岁太大,被那些劫匪嫌弃而已。

    小女儿是自己生的,当然是要代替自己为姐姐受辱了。

    这并没有什么错不是?

    但是见今日余青这般决裂,也是有些害怕。

    余青看着这个妇人,刘氏脸上满是恐惧,颤抖着身子,全身都透着一股软弱和无能,忽然就觉得没劲儿的狠,你永远叫不醒一个睡着的人,她叹气,说道,“林春花,你放开我吧,其实你女儿早就死了。”

    “你这孩子,是不是又病了?”

    余青甩开刘氏,毅然的出了门。

    刘氏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胸口疼的像是被人撕扯一般。

    一时屋内的人都有些措手不及,之前还不是吵着要做平妻,怎么一转眼就要走了?难道这又是什么欲擒故纵的手段不成?

    余含丹恨恨的说道,“让她走,不过就是拿这个威胁爹娘而已,当真是胆子大了,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世道,她一个女儿家,还没出门就被人掠走了!”

    余含丹刚说完就看到杨九怀看了眼自己,那目光颇有些意味不明,她一时害怕,顿时就低下头不敢说话了。

    虽然她和杨九怀成亲有七年,但是她总觉得自己看不透这个夫君。

    再说当初杨九怀想要求娶的是余青,如今闹成这般,也是让她颇为心虚,更不要说当初劫匪那件事就这样□□裸的被捅了出来。

    余青道,“不劳姐姐操心,祝姐姐你和姐夫白首偕老。”

    这话说的不痛不痒,像是十足的嘲讽,余含丹忍不住要回嘴,但是看了眼杨九怀,只好又忍住。

    余青心里忍不住想着,杨九怀是什么人?那是后世被称作一方霸主的魏王,不说他的战记,光说他的风流韵事,其中就有个缙朝旧公主,还有蜀中三美,当然还有花魁女将军魏珍,像她姐姐这般容色一般,又是连个儿子都没生的主,恐怕是……

    ***

    余青回到房中拿了之前就收拾好的包裹,又换了一身不太显眼的衣裳,至于首饰,之前就没有戴,倒也没有摘了,就这般出了房门。

    余家几代的祖宅,每一处皆是能看出用心来,十分的精美,余青却毫不留恋,这里不是她的归属。

    离秋夕不过几日的时间了,她要尽快去找唯一的血脉。

    就是后世被称为一代暴君的廖秀章,六年前余青生下这孩子之后,因着不满十月,旁人都说是劫匪的种,那不学无术,家贫的丈夫也是男儿,总有几分血性,廖世善一怒之下就离家出走。

    余青也满不在乎,她本来就看不上这个地痞,等着出了月子就把孩子丢到了郊外的寺庙里,那之后就回了娘家。

    这六年来她对这个孩子不管不问,就是刘氏问起也只说是死了。

    原主可以不在乎这个孩子,毕竟代表着她的耻辱,余青也是理解,但是穿越过来的她却很喜欢孩子,她之前因为不育,用尽办法也没能当上母亲,如今有这样一个孩子,她如何能置之不理?

    按照史书记载,廖秀章六岁的时候就用□□毒死了寺庙里十几个和尚,这是他大开杀戒的开始。

    那史书上并没有写确切的日子,但是记载着是一个月圆之夜。

    余青算了算,也就是这两三天了,马上就是中秋了,她需要尽快动身。

    等着到了垂花门,那看门的婆子诧异的看着余青道,“二小姐,您这是要出门?”

    余青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结果前面的路被婆子堵住了,她担忧的说道,“二小姐,您不知道如今世道多乱,外面一斤的白米已经是半吊钱了,许多地痞无赖吃不上饭,街上看到模样稍微好的姑娘都会拐走了去卖。”

    “二小姐,听奴婢一句话,您还是别闹了,回去吧。”

    余青这才想起来,这个人是她的奶母张氏,因为总是劝原主要安安分分的做人,她心中十分厌恶,觉得就是跟姐姐一路的,就央求母亲踢到了这边当门子。

    余青有些诧异,刚刚屋内那番话应该还传不到外面,这个张氏是怎么知道的?

    好像是知道余青的想法,张氏柔声道,“您每次只要生气就要这般离家,但是哪一次不是乖乖的回来?”

    原来不是张氏知道了她要走的消息,而是原主经常来这么一出。

    余青看着张氏脸上的担忧,想着这恐怕是整个府邸里唯一真正关心她的人了,犹豫了下,道,“奶娘,这里不久就要大乱了,您还是赶紧回老家去吧,您的大儿子是不是还在这边经营米面铺子?别做了,关了门,把粮食都运回去。”

    “二小姐,在说什么?”

    “您老家是临安的吧?那里就挺好,一家人团团圆圆才是正经。”

    出了内宅的垂花门就是外宅了,一路除了遇到几个仆人小厮,倒也畅通无阻,刘氏和余开也没说来追她。

    余青想了想就理解了,恐怕他们还以为她在闹脾气,等着害怕了自然就回家了。

    等着走出余府,她看这个养育了她二十多年的地方,一时居然觉得颇为惆怅。

    有时候她会有种感觉,这个余青好像就是她,她就是这个余青。

    或许这是她的前世?

    不过这种感觉很快就被余青摁了下去,现在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可没有功夫伤春悲秋。

    顺利的出了余府,刚拐过胡同就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童站在那边,看到余青就径自迎了上来,道,“二小姐,我们少爷让我在这里等您。”

    这小童不是别人,正是杨九怀的书童文墨。

    其实也怪不得余青对杨九怀心心念念,主要是这个杨九怀时常私下会关心她,就是个文墨也跟余青是老相识了。

    文墨道,“少爷知道您真出了门,实在是担忧,让小的跟着您,也能帮您跑个腿。”

    余青心中默然,这余氏夫妻当真还不如一个外人关心自己的女儿…… ,不过这个杨九怀的心思恐怕也不是简单。

    不过倒也是真的帮了余青的忙,她正担心她一个人怎么在外行走,她当然不是一个孤勇的人,以为自己出了门就十分的安全。

    所以余青在之前就已经想好了找个帮手。

    如果按照史书记载,这个人这几天正是在东阳门卖身葬母,后来被杨九怀的帮助□□面的办了丧事,那之后就对杨九怀死心塌地的,好几次舍身相救,后世被称为小赵云。

    这一世余青也是没办法,准备提前把这样的能人揽在门下,没办法,她一个弱女子,没有个保镖护身,实在是施展不开。

    古人重血统,看重传承,不然也不会那许多起义之人非要在前面冠上各皇族族血脉,以示正统。

    杨九怀称帝之后,为了收纳旧朝的残余势力,对抗和他分庭抗争的辽王一派,也是娶了旧朝公主,立了她生的次子为太子,才得以名正言顺,他的结发妻余含丹落败,也是在这个时候。

    辽王为旧朝皇族血统,乃是□□的皇叔,比起杨九怀更得民心,杨九怀那一番作为也是无奈之举。

    那时候南有杨九怀,北有辽王,最后分不出胜负来,各自称帝,生生的把旧朝大好河山分成了两部分。

    廖世善被杀之后,廖秀章就带着残余势力投靠了辽王,被辽王认为义子,跟着辽王南征北战,最后统一这天下,辽王也是很看中这孩子,居然把帝位传给了这个义子,这才是后世著名暴君。

    余青想着这些后世的事情,也是颇为头疼,不过无论怎样,比起规矩森严辽王,又或者城府深沉的杨九怀,总是孩子的亲爹更靠谱。

    后面的事情她再作打算,未必没有转机。

    临近傍晚终于到了苍穹山,穹山哨所就在半山腰,在过去也就一个时辰的路程,余青倒是很从容,反而是廖秀章,这孩子一直紧紧的握着余青的手不肯放开,目光直视着远方,但是眸子里没有焦距,显然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余青想了想也理解了,一个孩子怎么可能会对父母没有希冀?就比如她小时候,虽然知道父母早就故去,但是在路上看到一家三口还是会忍不住驻足凝望,廖秀章刚被她这个娘带出了寺庙,如今不过两天就又要见到父亲了,肯定会有些局促不安的。

    想到这里,余青忍不住揽住了孩子,摸了摸他小光头,无声的抚慰着。

    廖秀章身子僵硬了下,但还是慢慢的软化下来,依靠在余青的怀里,刘义坚扭过头去看,看到这般母子相依的场景,忍不住笑,道,“妹妹,都说母子连心,你瞧章儿,这才认回来多久,就这般亲近你了。”

    余青瞪了眼刘义坚一眼,这是哪壶不提哪壶。

    刘义坚却是毫不在乎的哈哈笑了起来,摸了摸头,说道,“我都憋的不行了,宋哥是哥闷葫芦,轻易不肯说话,你也是这般,哎呀,这可给我难受的,我跟你说……”

    好了,刘义坚一旦打开了话匣子就停不下来了,余青倒是从刘义坚嘴里听了刘家这几年的所有的事情,刘义坚又是个能说会道的,说的诙谐幽默,倒也没有觉得枯燥。

    临了,刘义坚道,“三姐翠翠大归都三年了,从来没人说过一句闲话,我们刘家没有那嚼舌头的人。”

    余青这才明白刘义坚这看似没有目的的叨唠的含义了,一时心中分不清什么滋味,只是觉得心里暖暖的,道,“坚哥放心,我肯定要常回家的,不然我那银子怕是打水漂了。”

    刘家只有少部分的知道了余青出了五千两的银子,这其中就有刘义坚。

    刘义坚这才露出放心的神色来,笑嘻嘻的说道,“哎呀,我还道妹子是厚道人,谁知道居然这般小肚鸡肠,你就算放心不下三舅舅,我这个做哥哥帮你看着,你还不相信?”

    “我放心得下三舅舅,却放心不下哥哥。”

    “青妹妹,你这可是伤了我的心呐。”

    来个你来我往的斗嘴,倒也其乐融融,时间过的飞快,很快就到了穹山哨所。

    ***

    临近秋日,寒意的秋风刮着大地,黄叶遍地,青草枯黄了一大半,穹山林间一派荒凉冷清。

    崇山哨所只有五十来号人,位于山顶,四周用木栅栏隔出了一个小小的区域来。

    王狗蛋穿着暗红色的圆领军袍,腰上别着青铜大刀,神情萎靡的值岗,心里忍不住抱怨着,这天气是一日比一日冷,上头却不说什么时候发了那冬日的夹棉袍子,难道说今年又没戏了?

    狗日的…… 经年累月的拖欠军饷,他已经是半年么见过俸禄了,如今连这物资也要克扣,难道说今年又要把去年的冬袍拿出来穿不成?那衣服缝缝补补的,就跟破布条一样的,哪里还能穿得下去?

    要不是廖校尉对兄弟们好,他可真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王狗蛋摸着瘪瘪的肚子,只期望早点到饭点,好能填饱肚子,不经意的抬头,看到一女子拉着孩子径自走了过来,身后跟着两个年轻男子。

    只是饶是平日如何警觉的王狗蛋,都没有查看那俩男子,因为的他的目光被眼前的女子吸引住了。

    这是一个约莫双十年华的妇人,穿着一件土黄色的袄裙,用碎花的帕子包着头,背着个藏青色的包袱,看起来就像是邻村的妇人一般寻常。

    女人牵着孩子,走的有些慢,动作看起来却是格外的轻柔,她朝着王狗蛋福了福,道,“军爷,我来是找我男人的。”